當舖問題

7/1甲和乙去某當舖,並以甲的名義典當其名下汽車一 輛30萬,每月利息由乙支付(實際上30萬是乙拿走),惟事後,因未按期繳納利息,當舖就將該車流當賣給他人。再過一陣子,有人到甲家向其催討當舖借款時,甲才知該當舖業者手中尚握有一紙甲背書的10萬支票( 開票人:甲不認識的A,支票背面依序有乙及甲的背書),據當舖業者的說法,該甲背書的支票是甲在當完汽車3~4天後,甲自己以要增加借款金額為由,以該支票再向當舖借10萬。

去當舖是賣東西還是借錢

當舖其實是算一種合法的地下錢莊,只是說的比較好聽而已,拿東西去借錢,收據上有時間性,如果時間過了一段時間你沒有來拿,當舖就有權利把東西賣掉!千萬不要去當舖,去當舖只是走向黑暗,真的有需要的話!
黃金,珠寶,手錶,機車汽車(無原車使用)這類的東西比較單純簡單的說就是辨別質當物的真假和鑑價,機車汽車査是否是失竊車輛,稅金和罰單的情形,如果一切正常,登記身分證資料並簽立當票就完成,要注意利息和費用每萬元每月不能超過900元,流當時間為三個月為限。